轉發非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閱讀次數:1442 發布時間:2022年12月13日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其中第3.4.1條規定: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項目和數量應符合抽樣檢驗要求。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